交保出獄後急借錢!慾男約15歲前女友開房間 遭打一頓再被判刑6月

臺中曾姓男子因涉犯兒少性剝削案件遭法院羈押2個月,獲釋當天立刻聯絡年僅15歲的前女友,還先去跟人借錢後再帶少女上汽車旅館性交,未料少女現任男友獲報,隨即撂人到場痛毆曾一頓才曝光;法院審酌,曾和少女性交危害其身心,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6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曾男和少女曾經交往過,因曾2022年1月因涉及另案被羈押,同年3月8日獲釋放隨即聯絡少女見面詢問是否要複合,途中還向其他朋友借錢後再赴汽車旅館開房間。

曾明知少女未滿18歲,仍忍不住和她在汽旅內性交,但因中途共同友人得知曾和少女見面,隨即聯絡少女的現任男友到場,曾還因此被打了一頓,後來經少女報案後才曝光。

臺中地院審理時,曾男坦承性交,但辯稱認識少女時她剛過生日,知道她生日是2月中下旬,以爲性交時她已經滿16歲。

少女證稱,曾男知道她未滿16歲,2人2021年3月交往,一直到曾男因涉及兒少性剝削案件入獄後才分手,自己也有用手機軟體紀錄和曾交往日期,曾也有載她去國中上課,自己也沒向曾謊報年齡,2人還一起慶祝過她15歲生日。

法院審酌,曾男明知少女年僅15歲,心智尚未健全、性觀念不成熟,竟貪圖私慾和她性交危害其人格發展,且曾犯後否認、沒有和解,未見悔意,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判他6月徒刑。

曾男被收押獲釋當天就找年僅15歲的前女友上汽旅性交,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6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