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違停不爽被拖吊 高雄男拒繳罰單撞傷拖吊場人員
高雄吳姓男子開車因違停被拖吊,今年4月4日下午3時許,他不滿跑到八德拖吊場,拒絕繳納罰單、保管費,直接拉開車門封條上車,吳姓管理員見狀攔阻,吳男竟開車拖行吳姓管理員,造成管理員受傷。高雄地檢署偵辦後,考量吳男與管理員和解,處分緩起訴。
今年4月4日間,吳男轎車因違停被拖吊至八德拖吊場,他當天下午前往取車,卻拒絕繳納罰單、保管費及拖吊費,直接走到轎車旁邊,撕毀封條後上車發動油門。
吳姓管理員見狀上前攔阻,吳男卻不顧管理員站在車旁,直接開車離棄,吳姓管理員閃避不及,人遭吳男撞擊後被拖行倒地,不僅右肱骨骨折,全身還有多處擦挫傷,送醫後無礙。
吳男事後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檢警偵辦時,吳男坦承沒繳罰單,開車拖行吳姓管理員。
檢方認爲,吳姓管理員並非執行拖吊業務之人,不屬廣義的公務員,考量吳男與對方和解,傷害部分撤告,妨害自由部分處分緩起訴,緩起訴6個月內要上2堂法治教育課。
高雄民營拖吊車示意圖。記者張議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