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訪談丨招商項目爛尾十年,工廠變農場,原因究竟何在?
(原標題:焦點訪談丨招商項目爛尾十年,工廠變農場,原因究竟何在?)
電力供應是企業正常運轉的基本條件,沒有企業願意到基礎設施都得不到保證的產業園區落戶。但是不久前,一家民營企業反映,2012年,他們被河南駐馬店驛城區招商引資到當地,投資2億元建設一個汽車零部件產業園,可是多年來卻一直無法開展正常生產,原因就是當初招商引資時正式承諾並列入合同的用電需求得不到保障。
在駐馬店市驛城區的一個汽車零部件產業園,記者看到,產業園裡沒有一絲生產的景象。廠房裡空空蕩蕩,只在角落擺放着一兩條生產線,設備看上去也停用了很久。距離恆豐公司來這裡投資已經有10年的時間過去了,這幾百畝土地幾乎荒廢了,不少地方還種上了麥子。
據瞭解,這個汽車零部件產業園曾被列爲河南省的重點工業項目,當時立下的目標是要成爲中原地區最大的汽車零部件生產基地。那爲什麼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呢?這還要從10年前的一場招商說起。
2012年,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與恆豐公司簽訂協議,由恆豐公司建設產業園項目,總投資20億元,分三期進行,主要從事汽車零部件鑄造和舊機動車拆解項目,一期佔地500畝,計劃2012年開工,3年內全部建成投產。在和區政府簽訂的招商合同中,雙方約定由甲方也就是驛城區政府負責項目土地拆遷以及“五通一平”,保證乙方用電負荷和水、天然氣的用量,其中用電負荷是李保良格外關心的。
駐馬店恆豐車輪材料有限公司負責人 李保良:當時考慮我們的生產工藝對用電量有那麼大負荷,鍛造、製造,還有一些熔煉爐,沒有大功率形成不了上游產業鏈。
根據國網駐馬店供電公司提供的資料顯示,項目設計年產50萬噸車輪材料、600萬套型鋼無內胎汽車車輪等,預期用電負荷約201兆瓦。當時駐馬店地區已有公用變電站容量,無法滿足產業園這麼大的用電需求。
要滿足產業園未來201兆瓦的用電負荷,當地必須要新修建一座220千伏的變電站。2013年8月,企業完成首期廠房建設,但是這個時候變電站卻還沒有啓動。根據招商合約,保證產業園的“五通一平”是驛城區政府的責任。驛城區政府在一份情況說明中說,經市、區政府協調市電力部門,並徵得恆豐公司同意後,在園區內計劃新建220千伏變電站,由駐馬店供電公司下屬的產業單位華宇電力公司承擔變電站建設費用並負責施工,變電站建成後由駐馬店供電公司回購。
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委書記 馮磊:電力企業內部怎麼進行分工或者由誰來建,交給哪個部門來建,這我不太清楚。在我們看來,就是交給了電力企業。
區委區政府說將建變電站任務交給了電力企業。2013年9月,國網駐馬店供電公司的下屬企業華宇電力開始修建變電站。但2014年9月,變電站幾乎建設到最後一步時,工程卻停工了。就要完工的變電站爲什麼突然停工?華宇電力說,他們已投入2100多萬元,他們只是作爲代建方,一直在墊資修建。
華宇電力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模成:我們是沒有辦法才投這個變電站,也是爲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我們代建這個項目。代驛城區跟恆豐車輪廠建的這個項目,這不是我們投的,跟電業局沒關。
區政府說變電站的任務交給了供電公司,而供電公司卻說他們只是代建。究竟誰是建設主體,雙方各執一詞。
國網駐馬店供電公司辦公室主任 張攀:全市重點項目,如果前期規劃早或者跟我們通知得早,我們在做項目的時候就能好一點,不管是幾通一平,前期都可以實施納入規劃。
根據我國電力法的規定,城市電網的建設與改造規劃,應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劃,安排變電設施用地、輸電線路走廊和電纜通道。而這個變電站並不在地方電網的規劃中,也沒有獲得建設工程必須的規劃許可和建設許可,據華宇電力公司負責人介紹,由於時間緊迫,都是市區領導口頭推進的。
華宇電力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模成:建設合法合規的問題,當時特殊時期招商引資,政府爲了招一個項目也不容易,政府擔保了,叫你幹啥,這十年前的事叫你幹啥,地方必須強力推進,這是政府主導。
華宇電力實業有限公司運營部主任 王永鬆:立項方面的東西,目前我沒有見到。
倉促之中,這個變電站在沒有立項、沒有正式明確建設主體的情況下開始了建設。那麼工程爲什麼又突然停建了呢?據瞭解,停工前,國家能源局準備對包括河南駐馬店等地在內的多個城市的在建電力項目進行一次專項檢查。
國網駐馬店供電公司黨委書記 胡玉振:我感覺這個檢查就有問題了,沒有手續就開工建設,這是有問題的,一定會檢查出來問題。
記者調查中發現,這個變電站項目除了未批先建以外,土地也存在問題。根據相關規定,變電站要建在劃撥用地上。據瞭解,因爲時間倉促,當地沒有能夠提供合適的劃撥土地,變電站經恆豐公司同意只能建在了恆豐產業園所屬的土地上,佔地約18畝。將變電站投資建設在企業所屬的用地上,國網河南省公司認爲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
河南省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安寧:因爲這一個投資投到別人家的院子裡邊了,而且無法把土地手續扶正,他們要追究責任的。
在採訪中,驛城區委區政府認爲,現在看當時簽訂的合同,雙方只是約定了政府要滿足企業的用電負荷,但對如何解決後續建設變電站所需的規劃、土地等法律要件缺乏充分的考慮,同時對項目前景以及企業是否有能力長期持續投入等沒有嚴格論證,爲合同的履約埋下了隱患。
在這個項目缺乏充分論證的前提下,合同的履約後來越來越困難。2014年,恆豐公司在取得工業園的土地證後,由於資金流動的需要,對土地進行了抵押貸款,這樣一來,變電站所佔土地所有權無法進行分割。2016年,爲了推進變電站的建設,幾方約定解除土地貸款的抵押,將變電站的近18畝土地分割出來後,經政府劃撥給供電公司繼續修建變電站。
而爲了解押,恆豐公司需要提供一筆過橋資金給抵押貸款的銀行,待土地分割手續辦完後,銀行再繼續發放貸款。這時候,恆豐公司由於長期沒有正式生產,無力拿出2800萬元資金週轉,請區政府協調一筆過橋資金,因爲按照招商合同約定,保障工業園用電始終是區政府的責任。
河南省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安寧:過橋資金2800萬,他自己拿不起,你讓政府協調過橋資金,政府又爲了免於擔風險,幾經努力,最後這個事沒有做成。
說是爲了免擔風險,區政府沒有幫助協調下過橋資金,但是,也沒有履行確保恆豐公司用電負荷的約定。當地給產業園提供的一直是建設廠房時的臨時用電,220千伏變電站沒有如期建成,對企業造成的影響,當地政府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河南省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安寧:電力接上了,是臨時用電,建設期都給接了。
記者:電力保障在前,還是應該生產在前?
河南省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安寧:電力保障在前。
記者:正式用電的電力保障一直沒有進行的原因是什麼呢?
河南省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安寧:這個你要問當事人。
據瞭解,10多年來,這家企業只進行了短暫的試生產,每年還要承擔高額的貸款利率等財務費用。因爲拖欠項目貸款,產業園土地被銀行查封,企業負責人成爲失信人。恆豐公司認爲,這和驛城區政府沒有履行合同約定有關。
根據國務院2019年頒佈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31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對此,地方政府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委書記 馮磊:政府簽訂的協議,作爲協議首先受法律保護,如果我們不能履約或者哪個方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我們可以接受法律的監督。
產業園配套設施不完善,影響的不只是恆豐公司一家企業。2020年,爲了盤活產業園,驛城區政府、恆豐公司和福建正興集團簽訂三方協議,由恆豐公司、正興集團合作,共同在該地塊建設沃馬頓車輪項目。然而,這個項目生產一段時間後一直停產至今。
正興車輪集團副總經理 陳運利:開工以後,因爲當時還是施工用電生產,老是停電,用用就停電。本來要上很多設備,要擴大到6到8條生產線,設備明顯電力不足,我們就上了一部分馬上停下來了。
爲了修建變電站,當地供電公司已經投入了2000多萬元,但是10年以來,這一直是個半拉子工程,也沒有發揮出效力,浪費了國有企業的資金。
國網駐馬店供電公司辦公室主任 張攀:目前這個錢還沒有着落,現在拆也不敢拆,建也不敢建,都在那兒擱着。
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委書記 馮磊:如果招商引資的項目成功了,按照現有產業集聚區的計算標準,我們畝均納稅強度大概15萬元,200多畝一年在上千萬元左右,這個項目我們認爲沒有發揮出應有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這個項目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因爲前期規劃不到位、謀劃不足,歷經10年沒有得到預期的結果,合約沒有正常履行,曾經的重點項目現在是一個三敗俱傷的局面。原因究竟何在呢?
河南省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安寧:在前期規劃上一定要規劃先行,再往提前一步,把有些可以避免的問題都避免掉,包括近兩年來的招商引資,我們也在邊學邊研究。
記者調查發現,此事屬於歷史遺留問題,目前已經引起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前事不遠,教訓深刻。現在,地方在招商引資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前期規劃,而不是靠一時的熱情。要對項目進行充分的論證,包括項目配套如何實現?項目發展前景如何?都應該有成熟完整的考慮。同時每一步都應該依法依規。如果既缺乏規劃,又沒有法律的保障和約束,盲目招商,盲目配套,很可能最後就會出現各種扯皮現象或爛尾工程,既影響企業和地方經濟的發展,甚至還會浪費國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