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罰單春節到期 可順延至上班日繳納
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交通罰單應到案日在1月25日起至2月2日春節期間,且應到案處所爲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的交通違規罰單,繳費期限可順延至2月3日大年初六上班日繳納。(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於春節假期間可至超商櫃檯繳納交通違規罰鍰,亦可以透過電子支付方式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2025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應到案日在1月25日起至2月2日春節期間,且應到案處所爲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的交通違規罰單,繳費期限可順延至2月3日大年初六上班日繳納。
裁決處指出,另吊扣駕照到期日在春節連續假期間者,到期日隔天即可駕車上路,駕照則於上班日後再領取;吊扣牌照到期日於春節連續假期間者,則需於上班日領取牌照後纔可以上路。
裁決處提醒,民衆於春節假期間可至超商櫃檯繳納交通違規罰鍰,亦可以透過電子支付方式繳納交通違規罰鍰,包括街口支付(目前免手續費)、嗶嗶繳、iPass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APP、樂購蝦皮、永豐銀行繳費網、全支付等電子支付APP。
但如果屬於「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的重大違規案件,就必須等到春節後上班日持紅單註明應到案處所臨櫃辦理,無法由超商或電子支付代收管道繳納罰鍰。
裁決處再次提醒,春節聚會多,如有飲酒千萬不可開車上路,酒駕新法修正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只要駕駛人酒駕、毒駕、拒絕酒測等違規,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車主必須負擔連帶責任,遭到警方移置保管車輛也必須在上班日纔可依規定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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