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醫療、科研等人才注意!臨港發佈特定人才差異化購房政策實施細則
9月30日,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方面發佈最新消息,爲推動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聚焦區域發展需要和人才需求,促進區域職住平衡、產城融合,持續加大優質教育醫療服務資源供給,新片區發佈特定人才差異化購房政策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上海市有關在新片區實行更加差異化購房政策的工作要求,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原則,先行啓動教育、醫療、科研機構等公共服務類重點單位人才的試點工作,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域增購1套住房,並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支持合理購房信貸需求。後續,根據實施情況進一步研究擴大政策覆蓋面。
適用對象爲在經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認定的教育、醫療、科研機構等重點單位工作的人才。
就單位清單,上述消息提到,根據新片區的產業發展導向及城市功能發展需求,新片區人才辦牽頭對教育、醫療、科研機構等公共服務類單位進行綜合評定,制定《臨港新片區特定人才差異化購房政策重點單位清單》,按需組織更新。
申請流程方面,在重點單位工作的人才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對人才是否符合推薦標準進行綜合評定,形成推薦名單報新片區人才辦。新片區人才辦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聯合會審,聯審通過後報市相關部門。其餘操作流程按現行上海市商品住房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