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個月偷吃 小王等紅燈對她「手比愛心」奔摩鐵啪啪
苗栗一名人妻去年7月結婚後2個月,被丈夫發現她的行車紀錄器中,有名男子某日騎車在轎車前方對她「手比愛心」,接着2人就到摩鐵開房。(示意圖/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人妻去年7月結婚後2個月,就被丈夫發現她的行車紀錄器中,有名男子某日騎車在妻子轎車前方對她「手比愛心」,接着2人到摩鐵開房,丈夫提告求償50萬,還向法官出示妻子的交友檔案,上頭自我介紹欄寫着「2個月的人妻」,認定小王確實知道對方已婚,法官判小王需賠15萬。
丈夫主張與前妻去年7月結婚,12月離婚,他在去年10月29日發現女方晚回家,隔天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另名男子當時騎車行駛在前妻的轎車前方,還在停等紅燈之際對女方「手比愛心」,之後2車就一起到摩鐵;前妻後來坦承男子知道她已婚,還向她索討自拍裸照,2人曾多次接吻、舌吻。
男子因與前妻任職於同公司,對方外遇一事使他在公司形象及工作上遭受重大影響,求助婚姻諮商與心理諮商,男子向女方外遇對象求償50萬;被告男子雖辯稱女方在交友軟體上無記載已婚,不過男子出示前妻的個人頁面,在去年9月至12月間確實有「2個月的人妻」字樣,且女方離婚後13日即搬去與被告同居,顯見雙方一直有來往。
苗栗地院認爲,被告男子與女方在交友軟體相識時,女方有在自介確實寫下「2個月人妻」,由此可見男子已知對方已婚,另外在2人前往摩鐵路上,男子還對着女方「手比愛心」示愛,還在摩鐵停車場停留22分鐘,已侵害配偶權,判須賠償15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