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爲前提交往 通緝犯謊稱飯店少東 騙走女網友250萬元

擔任家中外燴公司工作的呂姓男子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林姓女子,訛稱其父親爲飯店股東、他是二房之子,管理父親飯店、醫美事業,詐騙250萬元,臺北地院判呂男須返還25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擔任家中外燴公司工作的呂姓男子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林姓女子,訛稱其父親爲飯店股東、他是二房之子,管理父親飯店、醫美事業,隱匿他因涉犯詐欺案件遭通緝的身分,詐騙林女250萬元,林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呂男賠250萬元。可上訴。

林女提告主張,呂男在2020年11月17日前某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她,騙稱自己管理父親的飯店、醫美事業,以結婚爲交往藉口,向她要求以信用卡購買遊戲點數,使她墊款爲呂男購買遊戲點數。

林女說,呂男又捏造外婆死亡奔喪地處偏遠無聊購物困難,使她用信用卡爲其購物,又在12月3日佯稱要清償款項,要求她湊足200萬元方便給付,再謊稱因病治療,因個人資料保密或肺炎隔離無法見面等,使她陸續交付現金50萬元。

刑事部分,呂男遭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民事求償部分,臺北地院判決呂男須給付林女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