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釦要求助理按摩 新竹法官遭判免職 降調事務官
停職中的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要求助理幫他尋找女兒家教及訂餐廳外,還要女助理以刮痧板及手指爲其刮痧與按摩,他擔任律師轉任法官的導師,還恐嚇學員「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懲戒法院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停職中的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要求助理幫他尋找女兒家教及訂餐廳外,還要女助理以刮痧板及手指爲其刮痧與按摩,他擔任律師轉任法官的導師,還恐嚇學員「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監察院提上訴,第二審駁回定讞。
監察院提上訴主張,吳振富另有2項違失,包括上班時間向法官助理洽詢院內女性同仁之感情狀況,並實際邀至辦公室內談話等,但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第二審認定,他動機是介紹撮合姻緣尚屬善意等,無懲戒必要,維持第一審判決。
吳振富從2017年8月25日至2019年6月27日間,配有3位法官助理,但他經常要求助理爲其處理與業務無關且逾越聘用契約之個人事務,新竹地院開始調查後,他分別撥打長達32分鐘、91分鐘之電話給助理,欲以其身分與職務上權力,要助理稱是刮痧而非按摩。
吳男要求助理說,是她自己出於善意主動刮痧,他甚至打算召集在場之人開會「定調」,且打探法院對他的調查情形,擬統一說詞以規避責任,並暸解調查進度與不利事證。
此外,吳振富2017年到2018年擔任學習司法官及律師轉任法官學員之兼任導師,卻動輒以「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等言詞恫嚇及威脅學員,使學員心生壓力,甚至打算放棄實習;他其得知女學員懷孕後,竟告以會請產假,分發不要填新竹地院。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第一審認定,吳男要求女助理刮痧與按摩,讓對方感到莫大的屈辱、難堪、痛苦、不受尊重,他任導師卻用言語嘲諷、恫嚇,貶抑人格尊嚴,並以實習成績無法通過相威脅,致其學員受到驚嚇,甚至哭泣申訴,精神上備受壓力。
合議庭認定,吳振富的行爲已超過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許之程度,不符比例原則,有損其等之人格尊嚴甚明,復未尊重性別平權,對女學員有懷孕歧視,嚴重損及司法形象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上訴後,第二審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