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總預算案僵局綠營寸步不讓!因看到在野黨這「軟肋」

藍白再度聯手,於程序委員會將總預算案暫緩列案。(姚志平攝)

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陷入僵局,立法院長韓國瑜擬明天(17日)召集朝野協商。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對此表示,希望協商順利,只要不用立法提議方式增加行政院預算,大家在嚴守憲法、預算法與財政紀律法之下都可以談,沒有一方是鐵板一塊。其實,藍白提三大理由卡預算案,沒有違法、違憲的問題,從政治操作的角度來看,行政院並不急着讓預算付委,態度上自然寸步不讓。

根據卓榮泰的說法,行政院對總預算案只有一個立場,就是依據規定,立法院在審查預算時不得爲增加支出的提議,因此任何用提議、提案或法律方式,增加行政院在編列預算上的負擔與支出,都是違憲。卓榮泰所謂的違法,即憲法70條明文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爲增加支出之提議。」

然而,在野黨杯葛總預算的三項理由,即立法院上會期通過提高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調漲公糧收購價格、保障健保平均點值1點0.95元,但總預算案完全未編足;後兩項是立法院主決議,行政院或可不理會,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則是法律案,和過去「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民進黨團也曾提案調高老農津貼的情況一樣,都不是預算案,也未追加預算何來違憲?卓榮泰這不是擴大解釋,什麼是擴大解釋?

此外,該項法律案是先於總預算案之前提出,而不是審查總預算才做出增加支出的提議;也就是說,行政院匡列總預算時必須依法編足。既然當初行政院不認爲提高補償有窒礙難行之處,既未覆議也不提釋憲,公告施行後就必須依法行政,身爲法律人的卓榮泰不應該連基本的法治概念都沒有。在沒有違憲的前提下,行政院不能自己決定要不要理會立法院通過的決議,尤其是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否則就是自己違法、違憲。

卓榮泰可以解釋當時是對原住民「於心不忍」,但不論什麼原因,該法已經三讀並施行,任何人毫無疑義都必須遵守。行政院寸步不讓,是因爲受影響的原住民和稻農人數極爲有限,健保點值更是全民共同承擔,沒有人直接或明顯受到影響,藍白聯軍在這些戰場上能夠得到的共鳴與動員的能量其實極爲有限;因此,行政院自然老神在在,甚至留做「相罵本」,順勢操作「在怎麼野蠻」2.0版,宣傳在野立委擋預算,而這招確實也讓在野陣營內部起了化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