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退稅 半年內申請
許多民衆利用過年前汰換家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民衆可善用節能家電退稅優惠,但要留意申請退稅期限爲六個月內,且是從取得發票上所載的交易日期次日起算。
民衆購買經濟部覈定能源效率爲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溼機,可申請減徵貨物稅,每臺最多減徵2,000元。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11月,全國申請節能家電退稅數量高達1,246萬臺,申請踊躍。國稅局提醒,民衆購買節能家電,從取得發票或收據所載交易日期的次日起六個月內,應檢附發票或收據影本等資料,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國稅局提醒,近來發現民衆有同一臺家電重複申請情形;另外,也有民衆不小心逾期申請,民衆要注意六個月申請期的起算時間,是從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的交易日期次日起算,若超過期限恐影響退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