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解除何壽川董事職務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親自宣佈解除何壽川職務。(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今天(19日)下午針對永豐弊案召開記者會,宣佈決議將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解職」,5年內不得重回金融圈。對總經理遊國治,明天起停止其擔任永豐金總經理與董事職務6個月,並暫停永豐金控子公司申請轉投資,至本案缺失完成改善爲止。

銀行局表示,永豐金三寶貸案中,在4月時已經對三寶超貸案開罰1000萬元,這次是針對案外案「三寶可轉債案」及「Star City案」開罰。根據金管會目前掌握的證據,裁定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不適合繼續擔任負責人,決定解除其董事職務,董事長職務也等同一起被解除,且依照金管會規定,解職後5年內不得再擔任金融業重要職務。

此外,針對總經理遊國治,銀行局認爲,他在98年至104年間擔任永豐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未能有效督導永豐金建立及落實執行風險控管,有礙永豐金控健全經營之虞,從明天起(20日)暫停永豐金及其子公司執行總經理及董事職務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