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伺服控制器 關稅自1%降至零

關務署說明,以往自國外進口伺服控制器,海關向參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詮釋及美國、歐盟海關稅則分類意見,按其控制功能及電壓未超過1000V之電氣規格,歸列稅則號別第8537.10.10號「專供配合機器使用之電子控制設備,電壓未超過1000伏特者」,關稅稅率1%。但WCO HS委員會第70次會議分類意見彙編案例,因「伺服控制器」具有即時接收馬達運轉數據,並藉以精準控制馬達至設定位置之特性,將其歸列稅則第9032.89目「其他自動調節或控制用儀器及器具」,爲期稅則分類符合國際規範,爰將伺服控制器改列至第9032.89.90號「其他自動調節或控制用儀器及器具」,關稅稅率免稅。

關務署表示,臺灣主要是相關商品的進口國,進口來源包括美、日、韓、中和越南都有,進口算是十分平均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