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批退稅 下週五入帳

延期與分期繳稅一覽

財政部國稅局21日表示,今年所申報的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於下週五(7月31日)撥入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

另今年我國因應疫情推出稅務紓困措施,截至7月17日,企業個人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其中企業上萬家申請,綜所及營所合計近300億所得稅延後國庫

財政部表示,第二批退稅憑單的兌領期限爲今年7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若金額不滿5,000元,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官員強調,退稅憑單其實就是退稅支票代表民衆獲得退稅權利,實際上不會有過期或是消滅情況,即使超過票據上的兌領期限,只要去國稅局就能申請展延期限,若超過一年,國稅局也會重新核發憑單,民衆權益絕不吃虧。

國稅局指出,今年因應疫情,我國所得稅申報期限一律延長至6月30日,退稅案件紛提前1~3個月,而且改爲四批次,第一批案件退稅日期爲6月30日,包括今年5月1日至6月1日採網路申報、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覆、5月1日至5月11日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之稅額試算書面回覆、人工申報及二維申報。

而第二批退稅日期爲7月31日,符合案件爲今年6月2日至6月30日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網路或電話語音確認回覆案件。第三批退稅日期爲9月30日,涵蓋稅額試算書面回覆、人工申報及二維申報剩下案件。若今年逾期繳稅,未在6月30日以前申報,將列爲第四批退稅者,退稅日期爲明年1月18日。

此外,今年我國因應疫情推出稅務紓困措施,截至7月17日止,企業、個人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其中綜所稅申請案件964件、稅額約6.8億元;營所稅爲10,002件、稅額287.1億元,累計293.9億元所得稅延後進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