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起設立AIC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3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即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的通知》,從以下三方面進一步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即AIC)股權投資試點:

一是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範圍擴大至試點城市所在省份;二是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起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三是支持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

從試點機構來看,AIC長期以來主要是指從事銀行債權轉股權及配套支持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我國已成立“五大”AIC,母公司爲工、農、中、建、交五個國有大行,全部註冊成立於2017年,至今已八年。

據金融監管總局介紹,“五大”AIC通過此前的試點,探索了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模式。穩妥有序增加參與試點的機構數量,有利於調動更多資金和資源參與試點,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和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基於此,金融監管總局宣佈,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起設立AIC。

編輯 張冰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