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令建房貸流量控管機制 優先撥款3類案件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以今年7月底銀行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規模推估,銀行承作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仍有逾兆元額度,然實際上銀行資金並非固定數,每日均有收受存款、放款還本付息收回等數額,因此是採行動態控管。

林志吉指出,此次會議有三大重點,包括額度配置、建置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平臺、聽取銀行業對銀行法第72條之2建議。首先,將請銀行建立住宅貸款流量控管機制,並將額度優先提供給首購族、自用住宅貸款及已核未撥款的已承諾貸款等3類案件。

林志吉說明,此舉是希望銀行綜合考量存款吸收及放款收回情形,並進行適當控管。同時,現行銀行申報的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無細項區分,因此未來規畫細分爲興建住宅及企業建築貸款、購置住宅建築貸款、購置企業建築貸款等3類,以利未來掌握狀況。

金管會決議請銀行公會協助建置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專區,每週更新各銀行是否還有可承作房貸額度,並提供各銀行聯繫窗口,以便民衆瞭解銀行承作房貸狀況並進行決策,將由8大公股行庫與房貸量前5大民營銀行優先進行,後續將擴及有承作房貸業務的全體國銀。

針對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林志吉透露,銀行在會中提出2點建議,包括排除納計都更危老建物完工轉分戶房貸、海外分行承作的境外建築放款。不過,央行認爲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已近歷史高點,憂心不動產貸款過度吸金影響其他產業,建議金管會要整體評估。

另外,亦有銀行業者提議希望縣市政府興建圖書館或運動中心的相關土建融貸款,也能排除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對此,林志吉表示,金管會將一併綜合審慎評估,目前尚無最終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