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時力挺「國家奧會」 《國體法》三讀仍叫中華奧會
《國民體育法》修正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原本委員會在討論時,曾擬將「中華奧會」專章名稱及條文內文皆改爲「國家奧會」。對此,中華奧會表達對未來發展之憂慮,因此,今天三讀仍維持原名,並未改名。
針對立委擬將「中華奧會」改名「國家奧會」,中華奧會上午發聲明指出,臺灣曾經因爲名稱問題,1970年到1990年選手全部被排除在亞運門外,也無法參加1972及1976的兩屆奧運會,及所有單項運動總會舉辦的國際賽事。直到1981年,中華奧會跟國際奧會簽署了協議,定英文會名爲Chinese Taipei, 從此得以享有跟國際奧會大家庭全體成員同等的所有權益,包括參賽、參加國際會議及舉辦國際賽事等。
中華奧會說,對中華奧會專章名稱的修訂,萬一被國際社會或組織解讀或認定爲偏離我與國際奧會的協議或其憲章,恐將影響臺灣在國際體壇之地位與權益,進而影響選手參賽的權利跟機會。「如果處理不當,未來選手恐將再度失去國際舞臺,也失去爲國家發光發熱的機會,令人憂心;而選手的努力與血汗,盡付東流,更是不可承受之重」。
因此,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召集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幹事長葉宜津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針對體育改革 ,「政治先不要碰觸」,否則也擔心之後中華奧會的參賽權受影響;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認同表示,這次主要是改革體育協會,改成國家奧會確實有點擦槍走火;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贊同地說,不要因特定意識形態而抹滅選手的權益。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反駁,黑箱協會的共生結構常說這樣子就會害選手不能出賽,但昨天世大運國旗也是出場了,「有被罰錢嗎?」他批評,黑箱協會跟在奧會遊說的人就是要被換掉的人,「把它通過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