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法院:耐心細緻解糾紛 當場履行效率高
近日,金塔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高效調解了一批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該批案件雙方當事人庭前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場履行了案涉款項,矛盾糾紛得到了快速、圓滿的解決,雙方握手言和,實現了案結事了。
該批案件案情簡單、權利義務關係明確、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具有調解的基礎。調解過程中,該批案件被告均認可欠付物業費的事實,只是對物業服務不滿因而欠付物業費。爲了高效及時的化解矛盾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金塔縣法院秉持爲羣衆辦實事的原則,將該批案件的當事人集中通知至法院進行調解。調解中,法官找準化解矛盾的切入點,從法理、情理及社會誠信入手,以實事爲依據,耐心的釋法明理,並告知不履行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最終經過雙方協商,快速達成了調解協議,原告根據被告的陳述做出了讓步,被告將欠付物業費當庭履行,有些甚至將今年的物業費也一併交納了,做到了將矛盾糾紛止於庭前。
該批案件的圓滿解決是金塔縣法院堅持新時代“楓橋經驗”,踐行當庭履行,實現案結事了理念的真實寫照,以最低成本化解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做得好不僅有助於減少當事人訴訟負擔,更是案結事了的法寶,金塔縣法院用溫情調解釋放司法溫度,堅持將調解貫穿矛盾糾紛化解始終,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切實保障人民羣衆合法權益,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陳茜)
來源:金塔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