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萬人可受惠!苗栗放寬低收、中低收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苗栗縣長鍾東錦(中)上午主持縣務會議,會中通過修訂縣內低收、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辦法。記者胡蓬生/攝影
苗栗縣政府上午縣務會議審議通過修訂縣內低收、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辦法,除放寬補助資格,費用也調升,其中低收由1500調爲2000元、中低收由750調升爲1000元,並新增「家人看護」補助項目,可追溯到今年元旦起,估計縣內有近萬名低收、中低收經濟弱勢人口受益。
縣府指出,補助辦法修訂後,看護費用補助資格放寬到低收、中低收入戶的戶籍人口,不再侷限在65歲以內的主要工作者因傷病才能申請看護費,因爲不論小的、老的生病需要看護,對低收、中低收主要工作者,都是沉重負擔。補助費用列冊低收戶由1500元調升到2000元、中低收入戶由750元調升到1000元;另外新增家人看護,低收1000元、中低收500元。補助需醫師診斷爲 「需要專人看護」的傷病患者。中低收入戶成員每人每年最高補助9萬元、低收入戶成員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8萬元。
縣府社會處表示,苗栗縣2008年實施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補助辦法,近年因物價上漲等因素,縣府考量現今住院看護費用增加,對經濟弱勢家庭支出造成負擔,補助金額已不敷實際需求,因此參照去年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執行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覈指標,調整每人每日補助費用,增加的費用支出將運用公益彩券盈餘補助經費支出,不佔公務預算,也不影響公彩既有社福。
社會處表示,符合申請住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低收入戶約2706戶、中低收入戶1122戶,預估有近萬名弱勢家庭成員受惠。出院起3個月內可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相關表單可到苗栗縣政府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區下載,或洽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037-55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