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吊橋路燈砸傷遊客判國賠近5百萬 平溪區公所:加強路燈維護
新北市平溪區靜安吊橋的路燈掉落,砸傷黃姓夫妻,基隆地院判區公所應賠償493萬多元,可上訴。平溪區長李天民今天說,將通盤考量區公所立場及當事人權益,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黃姓夫妻2021年9月15日到平溪旅遊,在靜安吊橋南山端出入口石墩處,被掉路的路燈砸中受傷,2人求償醫療、交通、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未來需支出醫療器材費和精神慰撫金,合計724萬多元。
平溪區公所指出事發當天,2人未上救護車就醫,公並無受傷,應舉證所述傷害與這起事故有因果關係。若區公所應負賠償責任,也請法院審酌對方求償金額合理性。
法官依據警、消當天工作紀錄內容,確認黃姓夫妻在靜安吊橋遭上路燈擊中,2人都有頭部外傷等傷勢。函詢黃姓夫妻就醫的醫院,傷勢及病症是否因路燈砸中造成,依醫院函覆內容,認定有因果關係,平溪區公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審視相關事證,判決黃男可求償醫療費、交通費、不能工作損失和精神慰撫金,合計26萬7939元。黃妻可求償醫療費,未來需支出醫療器材費(助聽器),交通費,勞動力減損和精神慰撫金,合計466萬7459元。
李天民表示,在收到判決書,瞭解法官判決理由後,會通盤考量區公所立場及當事人權益,研議後續處理方式。發生意外後,區公所即對當事人表達關懷之意,並持續加強路燈等公共設施維護管理作業,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黃姓夫妻到新北市平溪遊玩時,在靜安吊橋被掉落的路燈砸傷,訴請國家賠償。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平溪區公所應賠償2人共493萬多元。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黃姓夫妻到新北市平溪遊玩時,在靜安吊橋被掉落的路燈砸傷,訴請國家賠償。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平溪區公所應賠償2人共493萬多元。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