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判刑辭職後又當警察 黃明昭:嚴加考覈、漏洞要補

臺南市陳姓警員因妨害秘密、僞造文書罪判刑8月,不過他在判刑確定前先辭職,今年再通過警察考試分發回派出所實習。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質詢此事,要求填補法制漏洞。記者程遠述/攝影

臺南市陳姓警員2018年劈腿4女,被爆料不當查詢個資,偷拍性愛影片,因妨害秘密、僞造文書罪判刑8月,他在判刑確定前辭職,今年再通過警察考試,分發回臺南市某派出所實習。警政署長黃明昭表示,會嚴加考覈,但這是一個漏洞,已經通令未來有類似情形,都要追加免職處分,就不能再從事警察工作。

黃明昭是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覆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時,作了以上表示。莊瑞雄指出,這位警員涉及不當查詢個資,泄密,還偷拍性愛短片,警察是人民保姆,事情爆發難道不生氣嗎?現在又考回來要當警察了,你要怎麼辦?

黃明昭說,實習期間會嚴加考覈,如果考覈不通過,還是不能當正式警察,這也是一個漏洞,當初辭職時沒有追加免職處分,如果有免職處分,他就不能適用警察人事條例,以後就不能再從事警察工作。2021年已經通令,未來有類似情形,都要追加免職處分。

莊瑞雄表示,他不是針對這人追殺,而是這樣法律漏洞不填補,就要貽笑大方了。國民黨立委遊毓蘭說,注重警察人品,不能再出現此情形,若修法就趕快提出,一定趕快審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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