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袛園「碰瓷」羅生門 大陸老婦真的有被撞傷
「中國老人日本碰瓷」事件的報導者之一,某知名香港媒體記者昨日PO文表示,自己在開始的報導中使用「碰瓷」一詞有失妥當,會刪除該報導;同時,經過對日方車主、中方當事人女兒楊女士和日本京都袛園南側地區協定會三方的採訪查證,已基本探清事情原委,日司機確有撞傷老人,並不存在碰瓷一事。
▲京都袛園南側地區協定會所發的「中國遊客在京都碰瓷」的通告。
該記者在文中詳列了對袛園中國遊客事件的階段性查證過程,10月4日,有網友曝光「中國遊客在京都碰瓷」的通告照片;10月5日,採訪了京都袛園南側地區協定會會長高安美三子、該協定會防犯防災委員長村上茂(通告起草者)、該協議會廣報負責人太田磯一。10月5日晚,採訪了中方當事人的女兒楊女士。10月6日,採訪了中方導遊、日方當事人(車主、袛園壽司店的一名女老闆)。
日方車主在採訪中表示,「中方當事人受了輕傷,通告說沒有受傷不是事實;中方當事人並非自己撞到車上,但車速非常慢,也可能有中方當事人不小心的因素;本希望通過日本保險公司付錢,但中方當事人希望付錢私了,因此在現場付了10萬日元。今後會通過日本保險公司繼續誠懇應對。」
中方當事人女兒楊女士說,「母親是被車撞的,絕不是故意碰瓷;醫院說80%骨頭沒事,考慮到跟團等客觀因素,當時我們向日方當事人要了10萬日元,現在腳還腫着,沒有痊癒。」
▲中方當事人受傷的腳和醫院的診斷書。
京都袛園南側地區協定會表示,「通告文中說沒有受傷,但之後瞭解到,中方當事人受了輕傷。原來的文告有失實之處。會馬上發文,進行更正。在日本,發生交通事故時候,要通過員警和保險公司處理。要求對方現場付錢,會令人質疑是恐嚇碰瓷,發文是爲呼籲袛園居民留意這一點。」
「綜合獲知最新消息來看,這次事件不是碰瓷事件。最初,包括我自己在內,不少人質疑這份日文通告內容拙劣、並非日本人所寫。」該記者在文中寫到,「我在10月5日的第一篇微博,着眼點是日文通告的真僞、文告是否存在,引用了協議會的見解。但引用『碰瓷』二字做標題,的確引來誤解,是我的疏漏(稍後會刪除此文)。不過看文章的內容就會知道,此文並非查證事件真相和全貌,僅如實引述通告出臺者的說法。而今天的採訪,判明該通告內容有嚴重失實之處,此事件不是一般理解的『碰瓷』。」
該記者的還對日協會所發的文告做出解釋,「關於協定會的文告內容。今天的採訪證明,協定會的文告內容失實,是協定會的老齡成員,在沒有充分確認事實的情況下,自行撰寫,並通過協議會分發給祇園町400戶居民。我向協議會介紹了我採訪中國當事人女兒和日本女車主的內容。協議會說,他們今天會發布一份更正文告,還原事實。」
報導說,日本律師在接受採訪時提醒大家注意,「在日本,萬一遇到交通事故,通常都是會通過員警和保險公司處理。雙方都願意私了的話,是沒問題的;但有的當事人希望通過保險公司處理,這種情況就不能私了,否則會引發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