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1/23首次開庭 沒有提訊被告柯文哲
柯文哲等貪污等案件,1月23日上午9點半到11點,承審法官在第二法庭共有3個庭,進行準備程序,但不包括柯文哲。(杜宜諳攝)
京華城案臺北地方法院已列庭期表,公告1月23日進行準備程序庭。(林偉信攝,翻拍司法院官網)
臺北地方法院公告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柯文哲等貪污等案,庭期法庭旁聽證核發公告資料查詢,柯文哲等貪污等案件,1月23日上午9點半到11點,承審法官在第二法庭共有3個庭,進行準備程序,但不包括柯文哲,分別傳訊彭振聲、邵琇珮及提訊目前在押的李文宗。
檢方起訴11人爲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唯一轉 爲「污點證人」 的邵琇珮、柯親信李文宗、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 會計師端木正、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