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先聲押彭振聲 柯文哲「插隊」先開羈押庭答案曝光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廉偵辦京華容積率案偵訊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先後對彭、柯聲押,不過,先聲押的彭後開羈押庭,後聲押的柯先開,原因爲何?據瞭解,彭、柯幾乎同時連人帶卷從檢方移給院方,開庭順序是辯護律師協商的結果。

檢察官在8月31日凌晨4時許復訊彭振聲後,對彭聲請羈押禁見,彭後來被帶往臺北地檢署地下拘留室等待進一步處分。

檢方偵訊柯文哲時狀況多,因柯主張違法逮捕,8月31日凌晨2時30分聲請提審,法院同日上午10時20分召開提審庭,中午12時30分駁回柯的聲請;柯下午15時30分被解回偵查庭繼續接受偵訊,到下午18時30分,檢方決定聲押柯文哲,將柯帶到拘留室。

換句話說,檢察官聲押彭振聲的時間,比聲押柯文哲早14小時以上;不過,檢方聲押彭與柯的卷證有「共用」問題,一直未先將彭移送院方,彭在8月31日晚間10時35分移送院方,柯隨後在晚間10時42分移送院方,2人移送時間差7分鐘。

彭振聲、柯文哲的羈押庭開庭前另有前置程序,包括法院召開限制閱卷討論庭、律師會見被告,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辯護,彭振聲的律師是李嶽洋、黃品淞,兩組律師分別與被告討論案情。

臺北地院強制處分庭法官朱家毅閱卷後,訂庭期在9月1日晚上8時召開,但是,到底誰先開誰後開,又是一個「小爭點」。

後來柯文哲、彭振聲兩造的律師協議羈押庭順序是「柯先彭後」,柯晚間20時開庭3小時到23時結束,彭晚間23時15分接續開庭,9月2日零時43分結束,再由法官撰寫裁定,凌晨3時同時宣示羈押庭的心證結論。

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