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土地 再遭裁準扣押
檢方對京華城土地聲請假扣押,經鼎越抗告成功,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二度裁準扣押,可抗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京華城案檢方認爲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嫌圖利鼎越開發獲百分之廿容積獎勵率,不正利益一一一億餘元,向法院聲請扣押土地獲准,鼎越抗告,高院撤銷准予扣押第三人新光銀行不動產部分,發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再度裁準扣押,仍可抗告。
京華城用地二度裁準扣押,都發局表示二週內邀專家學者確認施作範圍,十一月十四日前成立調查小組。
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昨安排專案報告「監察院糾正京華城百分之廿自創容獎重大違失之具體改善策略」,建管處長虞積學說,京華城基地土地經北院裁定扣押,起承監造人十月十四日發函指若長期停工公安風險高。
市府上月廿四日邀土木技師等專業單位會商,建議讓一樓和地下一、二樓完工,控制地下水位在地下四公尺等,以免日久樁壁坍孔,或因地震產生結構偏心扭矩等問題,降低鄰損風險。
工務委員會第一召集人、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認爲結構安全重要,但建議不允許蓋到二樓,同時希望鼎越先繳保證金。
社民黨議員苗博雅認爲,市府最晚應在監院糾正時就要行政調查;國民黨議員李柏毅也說,議會上會期就有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市府爲何遲無動靜?
都發局長簡瑟芳說,保證金問題市府已與律師討論,會再和鼎越商議;市府和法律顧問一直都在討論如何因應,會等起訴、判刑後啓動相關作爲。
委員會提四建議,尊重市府邀專業單位確認施工範圍,但二樓以上不得施工;與鼎越協議提早繳納百分之廿容獎、近八十八億元保證金給市府;一週內成立行政調查小組;另納入收回百分之廿自創容獎的具體策進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