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罵三字經判賠2萬 因爲他對鑑定醫師「這樣說」
黃姓男子辱罵林姓法警「幹機掰」,遭求償精神慰撫金,而黃雖患有躁鬱症,但法官認尚未達到完全喪失的程度,因此判賠2萬元。(謝佳潾攝)
黃姓男子在屏東法院簡易庭櫃檯前辱罵林姓法警「幹機掰」,遭林控告求償精神慰撫金,而黃雖患有躁鬱症,但竟與鑑定醫師表示,「你也知道我是精神病患,法律上做事不用負刑事責任,鑑定完就沒事了」,對此,法官認爲黃雖因精神疾病造成認知功能缺損,但尚未達到完全喪失的程度,因此判賠2萬元。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間,黃男在屏東簡易庭的櫃檯前,無故辱罵林姓法警「幹機掰」,林姓法警怒而控告黃男求償精神慰撫金。爲此,黃男則提出自己的精神鑑定報告,證明自己患有「雙相型情感性精神病」也就是俗稱的「躁鬱症」。
然而,法官卻發現,黃在會談中對鑑定醫師表示,「你也知道我是精神病患,法律上做事不用負刑事責任,鑑定完就沒事了」。對此,法官認爲黃男法治觀念不足,雖然他在案發時受有躁症症狀的影響,但尚未達到完全喪失的程度。
不過法官也考量,黃因長期精神疾病而造成認知功能缺損,僅判賠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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