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闖紅燈、越線行駛……貨車違法致事故!
大貨車
體積大、盲區大、慣性大
危險係數高
一旦存在闖紅燈、越線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爲
便是導致交通事故的“元兇”
殺傷力更是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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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貨車彎道越線行駛,事故瞬間發生
2024年06月27日,周某富駕駛川LD***6號重型自卸貨車,由馬邊縣煙鋒鎮白家灣村往蘇壩鎮方向行駛。11時36分,當該車行駛至河高路7公里300米處時,車輛跨越道路中心線,與對向由何某平駕駛的川L8***2號重型自卸貨車相撞,造成周某富受傷及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該起事故中,周某富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之規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何某平不承擔事故責任。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
山區道路彎多坡陡,正逢雨季,駕駛人行經彎道、坡道時,要提前減速慢行,切勿佔道行車,注意觀察,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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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市區任性闖紅燈,事故瞬間發生……
2024年6月27日,陳某某駕駛川LD***9重型半掛貨車,沿樂山市市中區鶴翔路往春華路西段方向行駛,當該車行駛至春華路西段紅綠燈路口處時,陳某某駕車闖紅燈行駛,與徐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相撞,導致小型客車駕駛員徐某及車上四名乘客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該起事故中,當事人陳某某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之規定,負事故全部責任,徐某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
提醒廣大駕駛人,特別是大型運輸車輛駕駛人,一定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訓,在行經紅綠燈路口時,要提前減速慢行,左右觀察路口車輛,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切勿加速搶行甚至闖紅燈,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您的每一次出行,是家人最大的牽掛;您的平安歸來,是家人最大的期盼。
交通違法害人害己
別讓禍從“貨”起!
在此,樂山公安交警提示
廣大駕駛人及行人
要自覺遠離大貨車
廣大貨運企業、管理人員及貨車駕乘人員
以案爲戒、遵規守法
安全運輸、平安回家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徐鼎鎮
審 核 | 苟宣平
籤 發 | 王東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