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形象工程“換馬甲”

近段時間,全國多地陸續傳達學習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於堅決糾治部分地方基層搞“新形象工程”問題的工作提示》。“新形象工程”是指在地方財政吃緊情況下的非必要、非急需項目,通常形式隱蔽、巧立名目。“新形象工程”之“新”,並非工作創新、務實求新,而是“老套路”換上了“新馬甲”。

爲何有人對“新形象工程”樂此不疲?說到底還是不良政績觀作祟。警惕形象工程“換馬甲”,既要糾治,更要防範。一方面,對存量問題摸排盤查、分類治理,該叫停的立即叫停,該化解的設法化解。另一方面,落實落細“過緊日子”要求,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堅決防止巧立名目套用挪用財政資金,杜絕“跑冒滴漏”;從嚴從實對重大項目進行立項審查,前期的民意徵集、風險評估、科學論證多一些,後期的風險隱患、爛尾工程、債務難題就能少一些。

投資的拉動作用毋庸置疑,羣衆對便利完善的基礎設施也有所期盼。因此,工程項目不是不能建,財政資金不是不能花,城市名片不是不能有,最重要的是實事求是。這項工程是否真的補上了地方發展的短板弱項、是否真正迴應了羣衆關切?自身財力是否能夠量入爲出、項目資金使用是否科學合理?前端多一點提問,後續或許就會少一點問題。(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