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好友偷吃他老婆 綠到出汁!9年又1個月至少嘿咻180次

男警發現妻子偷腥,而且小王竟是他的警校好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警阿國(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是夫妻 ,婚後育2名未成年子女,不料,2023年2月小孩告知他驚人秘密,小萱竟與他的警校好友阿華(化名),在家裡有親密肢體交流,經追問後,小萱坦承外遇,而且至少長達9年又1個月,阿國憤而對阿華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2011出席警校同學會聚餐時,小萱因而認識阿華並取得聯繫方式,阿華明知小萱是他的配偶,卻從2014年1月日起至2023年2月爲止,逾越一般社交程度之男女交往,持續長達9年又1個月,這段期間內,阿華與小萱每天都透過通訊軟體互訴情意。

阿華還每個月以回母親家,或是謊稱上班爲藉口,與小萱私下會面,再到住所、旅館、旅店等地,發生性交等親密肢體接觸行爲,還用手機拍攝錄影留念。小萱還向他坦承,每年約與阿華嘿咻20次左右,交往期間的性交行爲及親密肢體交流,共計有180多次。

阿華則是辯稱,他承認在阿國與小萱婚姻關係存續時,與小萱交往及發生性行爲。縱使認定他應該賠償慰撫金,金額最多以15萬元至20萬元爲適當,阿國請求賠償200萬元並無理由。

法官審酌,阿華應知與阿國合法配偶發生性行爲,對其家庭生活圓滿幸福之影響與傷害,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時間長達9年又1個月的期間,與小萱發生性行爲及交往,嚴重破壞阿國婚姻生活圓滿,使阿國喪失婚姻之信賴,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阿華賠償45萬元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