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安基金不得再辦音樂會!勞部推6大精進措施 強化內控與審查

勞動部前部長許銘春曾使用就安基金舉辦「敬!前進的光 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許銘春演唱畫面。(翻攝自勞動部YT/林良齊臺北傳真)

就業安定基金曾濫花數千萬拍攝影片、音樂會等惹議,勞動部3日公佈就安基金精進措施,擬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等5規定,範定就安基金不得支應與基金設置目的及用途無關項目,並且不可支用於「與業務無關」或「非公務用途」,而若與就安基金法定用途無關的廣宣費用則會爭取納入公務預算,將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修正。

據勞動部提出的「就業安定基金管理運用精進規劃報告」指出,共提出包括爭取合理編列公務預算、律定用途範圍與支用原則、規範廣宣經費使用、強化審議機制、強化內控機制並運用外部稽覈及增加公開資訊等6項策進作爲,並且將在今年上半年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就業安定基金審議要點、宣導品採購及贈發規範及就業安定基金會管理會委員遴聘要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代理署長陳世昌表示,勞動部公務預算長期不足,過度依賴就安基金,將把如勞動部本部、發展署本部等辦公處所修繕行政費用及與就安基金法定用途無關的廣宣費用從2026年起合理編列於公務預算。

陳世昌說,將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明確規範各用途推動事項,針對常被濫用的「管理及總務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前者將僅限於如就業中心、訓練場館等所需費用爲範圍並明定佔比上限,後者將予以刪除,也將訂定「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讓基金支用範圍明確化。

陳世昌指出,過去爲宣導如庇護工場等輔導團體作爲年節禮盒及業務交流宣導品,未來將明定不得采購年節禮品,並且訂定宣導品採購及贈發管理規範,要求宣導品等應撙節使用,且宣導品流向應列冊管理,至於庇護工場行銷等則會改成協助行銷等方式協助。

陳世昌也說,未來召開就安基金管理會時將把基金計劃科目支用明細、行政管理及廣宣費用等讓委員審查強化審議,且針對外界關注如「原未編列預算,於年度中臨時提報基金管理會審議同意執行計劃」、「宣導案」及「預算金額達100萬元以上且執行率高於120%計劃」結合外部稽覈,並且定期出具報告書報告;至於目前內控門檻爲5000萬元以上,未來將下修至2000萬元。

陳世昌提及,爲了公開透明,將再新增「採購案相關決標資料」、「其他部會提案申請補助案件之成果報告」及「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會議資料(含基金計劃科支用明細)」等供外界檢視。

至於是否會啓動追回?陳世昌說,審計單位關注就安基金使用目的是否與法定用途相符,審計部給勞動部一個月時間說明,將就審計部關心的釐清後,再依審計部報告結果再有後續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