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見女四肢觸地跳舞 男伸手摸腰胯坐慘了
賴姓男子在酒吧看到女子四肢觸地跳舞,竟觸碰腰部並跨坐於A女臀部,被依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中時資料照)
北市一名賴姓男子,今年1月間在酒吧看到一名女子四肢觸地跳舞,竟趁不及抗拒之際,雙手處觸碰A女之腰部,並跨坐於A女臀部,遭起訴。臺北地院依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姓男子與被害的成年女子素不相識。賴男竟在今年1月21日1時16分許,在北市Triangle酒吧,因見A女於店內四肢觸地跳舞,竟意圖性騷擾,乘A女不及抗拒之際,雙手處觸碰A女腰部,並跨坐於A女臀部。之後,A女察覺有異而驚嚇站起,經報警處理並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後,始查悉上情。
賴男在偵訊中均坦承不諱,檢方認定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臺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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