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無視疫情停業令「挨罰35萬擺爛」 酒水冰櫃電視全部查扣
▲萬華某酒店業者,無視停業令上工遭罰35萬,臺北分署23日上門查扣酒水。(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疫情期間,部分民衆違反防疫規範遭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欠繳民衆積極執行,臺北分署繼1月行動後,又於23日發動第二波,除透過金融機構,轉移義務人薪水、存款清償欠款外,其中1名萬華的酒店業者,無視疫情中心停業令營業遭罰,又遲不繳納罰鍰,執行人員直接上門查扣酒水、現金、冰櫃、電視等,對惡意違規對象實施霹靂手段。
一名董姓義務人於居家檢疫最後一天,因煩悶、身體不適違規外出遭罰20萬,臺北分署今日自她郵局存款收取結案,也有藥局負責人欠繳口罩帳款,同樣於今日清償。
▲某失業的義務人同意分期,並由臺北分署協助轉介就業服務機構。(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執行人員兵分多路,到義務人住處查訪得知,某武姓義務人經濟狀況不佳、又有小孩要養,無法一次繳納20萬罰鍰,經協調後對方同意分12期償還,另有2名義務人目前失業,臺北分署除協助完成分期手續外,也轉借就業服務機構,讓他們找到工作儘早繳清。
1名黃姓酒店老闆,無視疫情中心於2020年4月發佈的停業令,遭臺北市商業處裁罰3筆、共35萬元罰鍰,卻遲遲沒提還款方案,臺北分署23日上門查扣現金1萬7千元、啤酒9箱、礦泉水5箱、及營業用電視、冰櫃、冷氣等設備,若黃姓義務人仍不提清償方案,將定期拍賣上述查封物品。
▲武姓義務人經濟不佳、又有小孩要養,在臺北分署協調下,同意分期繳納罰鍰。(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另外,也別以爲跑到國外就免繳罰鍰,1名洪姓義務人違規遭罰20萬元,錢沒繳就跑到大陸,執行署聯絡後,得知他在廣東開補習班,生意受疫情影響,一時擠不出錢繳納,經協調才同意分10期繳納;臺北分署呼籲民衆,若遭罰鍰有困難可申辦分期,如拒不繳納,執行署將採取強制執行、扣押財產、限制出境等執行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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