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亂象 中選會終於檢討「公投不硬綁大選」
公投綁大選亂象惹議,中選會17日開會檢討並獲共識,建議修正公投法第23條,將公投案「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放寬爲「得」,也就是「公投不一定要綁大選」,給予彈性選擇,並適當增加公投案合理準備期。至於何時修法,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表示,會經中選會委員會討論後,儘快報請行政院通過,再送請立法院修法。
年底九合一選舉,多達10個公投案影響投票大排長龍,招致批評。爲此,中選會今天召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會議,邀集22縣市選務人員,包括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召集人、總幹事、副總幹事及組長共同檢討這次選務作業缺失。
中選會會後發佈新聞稿指出,經與會代表熱烈討論後,分別在法規層面、規劃及執行層面獲得幾項共識。
在法規層面,建議修正公民投票法第23條,將公民投票案「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放寬爲「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賦予公投與選舉同日舉行之彈性選擇;另考量籌辦公民投票事務實際作業所需時間,公民投票舉行投票期間,建議由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修正爲「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投票。
在規劃及執行層面,未來選舉與公投合並舉行投票,將透過選擇適當面積規模的投開票所;降低每1投開票所配置之選舉人數;增設圈票遮屏或投開票所等方式,以達到有效分流效果及方便民衆投票。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爲集思廣益,該會將與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以組成工作圈方式,深入研議投開票作業流程各項環節安排,也將邀請學者專家、立法院黨團、政黨代表及相關部會召開座談會,廣泛徵詢各界意見,期能更爲周延檢討改進選務作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