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激起全民公憤 江啓臣提案:酒測超標「直接沒收車輛」

警方執行酒測。(資料照/記者遊芳男翻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母親凌晨遭酒駕車輛撞擊亡故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後,竟跑到超商買酒喝壓驚,引起公憤。爲了徹底杜絕酒駕,國民黨立委江啓臣提出修法,酒測超標者之車輛應直接沒入,避免危害發生。

江啓臣擬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酒駕者車輛直接沒入。他在提案內容指出,近來民衆對於酒駕深惡痛絕,政府亦透過修法提高罰則予以嚴懲以嚇阻酒駕惡行,惟仍有心存僥倖之徒,故除吊扣吊銷其駕照,更應剝奪其使用車輛之權利,杜絕其再次於道路肇事之機會,以確保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提案說明,查行政罰法規定對於違反行政法所定義務者,得處以沒入之處分,剝奪其使用財產之權利。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僅針對酒駕累犯者訂有因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之規定,對於初犯即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訂甚至未訂有沒入車輛之規定,而酒測超標者更僅有吊扣駕照1至2年之處罰,致酒駕者仍得保有車輛。

提案指出,僅吊扣酒駕者之駕照,卻未對車輛有所處置,將使存有僥倖心態之酒駕者繼續保有車輛並於道路行駛,恐難達成遏止酒後開車之不當行爲,防範交通事故發生之目的。爰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對於有違反本條第1項、第3項、第4項及第5項規定者,無待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事故發生,直接強制沒入車輛,以徹底防杜酒駕者再次開車上路,危害其他用路人。

江啓臣日前也在臉書悼念黃暐瀚母親,他表示遺憾上次要對酒駕致死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法定刑修法因行政院反對、民進黨阻擋,最終沒有通過。

江啓臣說,黃暐瀚母親在母親節前夕發生這種噩耗,令人痛心難過;大悲無言,還要有多少生命枉死,纔不再有酒後駕車肇事的憾事發生,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酒駕者不再有僥倖心態。

江啓臣也肯定黃暐瀚在聽聞消息後,還能秉持新聞專業,完成廣播工作敬業精神,讓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