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測積欠17萬不繳 執行署出這招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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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男子去年7月酒駕拒測遭裁罰18萬元,雖辦理分期,卻僅繳納1萬元即不繳。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邱男薪資債權,並核發扣押命令,邱男才終於以現金繳清欠款。

臺北分署表示,邱男去年7月10日騎車經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遭警員攔查欲實施酒測,但邱男當場拒測,警員移請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立裁決書,裁處18萬元罰鍰。

邱男雖曾向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洽辦18期之分期繳納,並繳納1期1萬元後即不繳,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乃將邱男未繳17萬元罰鍰移送臺北分署執行。

臺北分署查出,邱男任職某食品公司,乃核發扣押命令扣押邱男對該公司薪資債權;公司收受扣押命令後,即促請邱男清償罰鍰。邱男纔在1日到分署以現金繳清積欠17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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