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遭停權三年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明年無緣披綠袍參選
2025年1月24日苗栗縣/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於2024年8月22日因酒駕追撞前車,酒測超標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圖片來源陳光軒臉書/呂麗甄苗栗傳真)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於2024年8月22日因酒駕追撞前車,酒測超標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苗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罰金額爲每日新臺幣1,000元,並可上訴。基於黨內「酒駕零容忍」原則,民進黨苗栗縣黨部決定對陳光軒停權三年。
議員陳光軒去年8月23日在臉書粉專貼文,自爆開車與人發生碰撞,員警到場後,他的酒測值0.32,已經超標,他認爲是前一晚和友人到酒吧小酌導致。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後將他釋放。法官去年10月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2萬,而他先前就曾酒駕的紀錄也因此意外曝光。
民進黨苗栗縣黨部表示,根據黨內「酒駕零容忍」原則,陳光軒此次違法行爲應開除黨籍。考慮到他長期對民進黨及苗栗地方的貢獻,並且案發後積極檢討與改善,黨部經評議委員會決議對陳光軒停權三年,以示警惕。縣黨部強調,期望此處分能提醒黨內公職人員,落實「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交通安全原則,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陳光軒對黨內處分表示理解,並已向中評會提出申訴,請求再次審議。他回憶,當天與另一輛車發生擦撞後,主動報警處理。雖然前一晚在餐會中飲用了烈酒,並提前離開,但未能完全清除體內酒精,最終酒測值超標。
陳光軒強調,若當時知情他本可選擇與對方私了並賠償損失,而不必報警處理。他表示未來如果繼續參選議員,仍希望以黨員身份參選,但目前言之過早。已擔任三屆議員的他,未來可能會有其他生涯規畫,並不會戀棧這個職位。他也強調,先前的酒駕事件發生在從政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