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樂團主唱女友 航空城總座子賠千萬輕判1年半

▲酒駕撞死地下樂團主唱女友許育呈,更審獲輕判。(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發生在2017年底的地下樂團「Beyond Cure」林姓主唱(蝙蝠)與蔡姓女友遭酒駕肇事,一死一傷的慘案肇事者桃園航空公司總經理許又銘就讀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兒子許育呈,許男一審遭判刑2年,上訴二審時許男雖認罪,並賠償上千萬元,但仍遭加重刑期爲5年6月。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16日改將許男判處1年6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7年11月29日凌晨0時許,許男在臺北市延平北路五段小吃店喝了多罐啤酒後大醉,但他竟開車上路,打算返回新北市永和住處。許男沿路超速並闖越紅燈,凌晨2點行經士林區中正路文林路口時,以每小時80公里的高速,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林姓主唱與蔡女,當場將兩人撞飛。林男多處骨折、身受重傷,至於蔡女則顱內出血、頭部血液外流路旁水溝蓋,當場不治死亡。

許男肇事逃逸後遭民衆追趕包圍,最後返回現場警方逮捕,他坦承喝醉後開車上路,並指出自己有色弱夜盲症、躁鬱症等疾病案發前服用抗憂鬱藥物,而根據警方對他所做的酒測,他犯發時吐氣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71毫克,尿液檢驗也有驗出服用抗憂鬱藥物。檢方對他提起公訴。

一審依照「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但因許男賠償上千萬元,達成和解,因此一審認爲許男犯情輕法重,依法減刑,因此將許男判刑2年。上訴二審後,許男認罪並請求輕判,庭訊結束後,他以不斷鞠躬致歉,說自己做了很嚴重的錯誤,希望可以得到被害人真的原諒、趕快入監服刑,得到制裁。不過二審認爲許男「酒駕致人於死罪」部分犯行重大,不應以情輕法重減刑,改判有期徒刑4年6月;另外許男一審還被依「肇事逃逸罪」判刑1年,這部分檢辯未上訴,已先行定讞。

「酒駕致人於死罪」部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由高等法院更一審。高院更一審於16日宣判,仍認定他有罪;但考量他已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高院因此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