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壹壹難搞演出列15項規定 需配8名安管護駕 比老蕭阿妹大牌

玖壹壹建志(左起)、洋蔥、春風昨表演前在後臺受訪,右戴帽者爲經紀人Tony。(張祐銘攝)

「玖壹壹」上月在金曲獎表演走音,但人氣似乎未受影響,想請他們表演的演出商,近來都會收到經紀公司要求「共同遵守」的15項規定,包括「提供個人包廂或休息室」、「表演進行中舞臺不得站任何工作人員」、「大型活動現場需提供8名以上安管」、「休息室內不得有其他工作人員,有任何東西要拿給藝人都需經由經紀人轉交」…令圈內人譁然:「簡直是國際大牌的規格。」

遇雨得搭雨棚

15條規定中有的合理,例如以在籌備小巨蛋演唱爲由控管活動場次,「每日只跑1場校園」,或是宣傳海報文宣要經紀公司對稿後公佈;但有些令人傻眼,例如「音響設備出問題影響表演品質,我方有權停止演出,並視同表演完畢」。但是音響出問題,不是應該想辦法解決,怎麼是喊卡?

還有「下雨需在演出前搭設舞臺上方雨棚,如沒做到也沒與我方協調,視同演出完畢」,但多少天王天后如蕭敬騰(老蕭)、張惠妹(阿妹)都曾在雨中開唱?蕭亞軒年初出席脣膏活動,被淋成落湯雞依然歌照唱、舞照跳。「玖壹壹」經紀人Tony稱若沒8名以上安管,演出結束無法退場,但以蕭敬騰爲例,他隨身僅2位保全,還是經紀公司自備。

站臺未收效果

「玖壹壹」昨代言啤酒,記者致電詢問代言費,經紀人竟回覆「再問錢的問題,以後不要再打給我」;但記者向業界調查行情,發現他們是以「紅牌帶小咖」的方式在推校園演出活動,2小時開價15萬元,其中「玖壹壹」演出佔20分鐘,並使用「御用」主持人和暖場DJ。

夜店部分,曾有業者花80萬請「玖壹壹」表演,唱歌加聊天半小時,結束後立即閃人,因時間短,夜店砸重金卻達不到刺激賣酒的效果,直呼「還是請國外DJ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