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情侶餐廳大亂 嗆罵女警「老處女」下場慘了

臺北地檢署

鄭姓女子與吳姓男友酒醉在餐飲店鬧事,業者找員警處理,醉醺醺的鄭女竟挑釁女警,嗆她「老處女」,吳則在旁幫腔辱罵,女警與支援員警合力逮捕鄭女時,鄭女拒捕咬傷、踹傷2名員警,吳還阻撓員警將鄭帶上警車,鄭、吳2人事後雖賠償2警,但仍被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送辦,臺北地檢署給予鄭、吳2人緩起訴處分,命2人須支付公庫共6萬元。

警方調查,鄭、吳2人去年9月23日深夜10時56分,在北市延吉街某餐飲店內飲店滋事,店內人員請巡邏的古姓女警協助處理,鄭女不但鬧事,還對古女辱罵「老處女」、「你問問看在場有沒有人覺得你是老處女啦幹」、「再碰我老公我揍你喔」、「恁阿嫲勒人阿嬤勒幹你孃」、吳則在旁幫腔辱罵古女「你在雞掰什麼」。

古女與隨後趕到支援的翁姓員警,欲以現行犯逮捕鄭女,鄭女拒捕並抓、踢古女,致古女左手腕、左膝、左腿受傷,鄭還張口咬傷翁員手掌,吳見狀以身體阻擋2警逮捕女友鄭女,並擅自 打開警車車門,妨害員警執行公權力。

員警將鄭、吳帶回警局,2人酒醒後,對酒醉鬧事後悔不己,警方將2人送辦,事後2人賠償2名員警獲和解,員警撤回對2人傷害、公然侮辱罪告訴。不過,2人另涉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因屬公訴罪,檢察官仍依法偵辦。

檢察官因2人認罪,且已賠償員警達成和解,同意給予2人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命2人須向公庫支付共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