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特供酒”
本報記者 蔣政 鄭州報道
春節前夕,市場用酒達到高峰期。與此同時,針對“特供酒”的清源行動持續在全國範圍內鋪開。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陝西、貴州、雲南、甘肅等八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在日前發出倡議,全社會抵制“特供酒”,營造良好消費環境。而在此之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經於2024年3月開展“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至今共查獲“特供酒”66.19萬瓶,涉案金額16.43億元。
不過,記者檢索淘寶、閒魚等平臺發現,零星存在“特供”“內供”酒水的相關鏈接。多位行業人士表示,大部分“特供酒”的價格不透明,品質沒有保證,擾亂了整個白酒市場。不過,整體來看,隨着白酒市場越來越成熟和透明,疊加監管加碼和消費者成長,“特供酒”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整個白酒行業將會逐步淨化。
“在目前互聯網時代環境下,消費者口碑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細化,以及中國酒行業名酒化進程加快,消費者飲酒知識的不斷豐富,‘特供酒’很快就會退出歷史舞臺。”白酒行業營銷專家蔡學飛說。
全面阻擊“特供酒”
在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經營菸酒店生意的李帥,前段時間拒絕了一單生意。一位酒水圈的朋友想給他代銷一批白酒,拿貨價是460元一箱,單瓶掃碼價是280元。“看到產品包裝上印有‘特供’倆字,我想都沒想,直接推掉了。”
李帥告訴記者,在過去一年中,市場都在嚴查這類產品,風險太高。並且,對“特供”“專供”買賬的消費者人羣也在萎縮,操作空間越來越小。
記者注意到,李帥所在的鄭州市,早在2024年4月就開始集中整治“特供酒”,嚴厲打擊假借“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名義製售假冒僞劣酒類商品違法違規行爲。李帥拒絕的這批產品雖屬於酒企“特供”,但依然具有很大的風險。
若將視野放置全國,針對“特供酒”的整治和狙擊,早已全面鋪開。
2025年1月21日,陝西、重慶、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八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集體發出倡議,全社會共同抵制“特供酒”,從觀念上破除對“特供酒”的認知誤區,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同時,酒類生產和經營者不得生產、銷售和推廣相關產品。相關從業人員也不得從事相關酒類設計、包裝等。
另外,湖南省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近日組織永州市酒業協會和全市酒類生產經營企業簽訂《不生產經營“特供酒”承諾書》。
而對於生產“特供酒”相關的配套產品,相關部門也在全面嚴查。日前,瀘州市江陽區市場監管局就在其轄區的一處隱蔽廠房內查貨大量涉嫌違規的“特供酒”包材,包括18000餘個酒瓶、10300餘套包材以及相關生產設備。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告訴記者,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2024年3月開展“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涉及生產、銷售、平臺以及相關包材等。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從2024年3月至2024年年底,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公安部門共計查獲“特供酒”66.19萬瓶,製假售假設備519套(臺),包材496.35萬件(套),涉案金額16.43億元。
事實上,這並不是國內首次針對“特供酒”開展的相關活動。
中國酒業協會曾多次針對“特供酒”下發通知,要求清理濫用“特供”“專供”等標識內容。最早在2008年,原國家工商總局就明確表示,在廣告中出現“×××(國家機關)專供”“專供×××(國家機關)”內容,屬於違反《廣告法》的行爲。後多部門在2022年印發《關於禁止銷售“軍”字號菸酒等商品的通告》,嚴禁線上線下銷售“軍”字號菸酒等商品。
蔡學飛告訴記者,以往對於“特供酒”的打擊更多的是對於市場的產品抽檢與集中整治。此次則是從生產、流通與銷售的全產業鏈打擊處理,無論是從範圍、力度都是空前的。“白酒屬於食品,‘特供酒’通過製假販假等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僅損害消費者利益,更破壞了酒水行業生態。”他說。
如何淨化白酒市場?
在李帥的印象中,十年前的白酒市場中,各種“專供”“特供”非常普遍。“因爲很多白酒都會出現在聚會、宴請和送禮的場合中,而‘特供’能夠彰顯自己的實力和地位。所以,在很多下沉市場中,該類產品有很大市場空間。”
多位行業人士表示,從生產端來看,頭部酒企基本上都不會佈局該類產品。相反,部分小酒企、小作坊熱衷於生產類似產品。
蔡學飛提到,很多作坊式酒企,喜歡利用內部特供、專供等噱頭來營造神秘感,從而提高產品售價,這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市場的混亂。
根據媒體過往報道顯示,很多“特供酒”假酒案,大都是在類似的地下室、車庫、農房、暗室中灌裝的,其生產條件完全不符合食品衛生許可要求。並且,所謂的“特供酒”無一例外全是“特假酒”。基酒每斤成本普遍爲幾元到十幾元不等,有的甚至酒不如包材貴。
值得關注的是,“特供酒”之所以屢禁不止,是源於其造假早已形成完備的鏈條。從包裝到灌裝再到銷售,各個環節“若即若離”。同時,還有一些正規酒企在暴利的驅動下,暗中偷偷生產。
公開信息顯示,2024年3月,吉林市公安局偵破吉林市生產、銷售僞劣產品案中,犯罪嫌疑人所售“軍中茅臺酒”來源於黑龍江、安徽兩家酒廠,其中地處安徽的酒廠正是手續完備的正規企業。該酒企白天生產正規的濃香型白酒,夜裡組織人員生產“特供酒”。
“整體來看,該類產品在生產端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很多廠家難抵暴利誘惑,冒險入局。”李帥說。
從流通和消費端來看,其土壤一直存在。
記者在淘寶、閒魚等平臺檢索發現,部分鏈接仍然銷售與“特供酒”“專供酒”相關的產品,不過形式更加隱蔽。
比如,某淘寶商戶銷售的包材中包括原漿酒套裝、高粱酒套裝等。而涉及到“te供套裝”“zhuan供套裝”時,其展示圖片均模糊處理。在閒魚平臺,部分商戶用“老酒”的稱呼代替“專供”“特供”,實際出售產品的包裝則顯示爲某國企“專供”。
而在消費環節,蔡學飛認爲,表現上看是消費者存在佔便宜與炫耀心理,本質是酒類品質教育的滯後性,以及酒類產品銷售監管法規的漏洞,留下了許多空白市場。
“‘特供酒’亂象的解決需要政府、行業、企業、消費者與媒體共同完成。政府完善相關監管與查處制度;行業加強正確的消費引導;企業則要進一步強化自身管理;媒體要建立通暢的曝光路徑;消費者更是要理性消費,從而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失。”蔡學飛說。
(編輯:孫吉正 審覈:孫吉正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