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櫃買中心通過4檔股票上櫃申請案

此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亦通過下列規章修正案(將陳報主管機關覈定後公告施行)一、爲加強證券商承作債券附條件交易之風險管理機制,修正「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第十一條之三。二、爲落實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期貨信託事業之日常監理資料申報作業數位化,修正「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十一條之六。三、爲因應行政院組織調整,暨配合現行上櫃審查實務運作,修正「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資訊軟體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之補充規定」及「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等3項規章。四、配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審計準則委員會所發佈規範會計師服務案件準則總綱」、證交所創新板上市公司及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被另一已上市櫃公司持股達一定門檻終止上市之比例調整,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於建設公司認列收入方式規範,修正「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集團企業申請股票上櫃之補充規定」及「建設公司申請上櫃之補充規定」等4項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