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增設「戰略新板」 輔佐創新企業進入資本市場

「戰略新板」規劃案已獲金管會同意,櫃買中心後續將進行相關規章修正及系統建置事宜,預計於明(110)年第三季起開板,未來興櫃市場將區分爲「一般板」(參與者同現行興櫃市場)及「戰略新板」(買方限合格投資人)兩個板塊。

櫃買中心就「戰略新板」相關制度之特色,進一步說明如下:

一、採簡易公開發行機制:簡化公開發行申報書件(如財務報告由二本三年度簡化爲一本二年度、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期間由一年度縮短爲半年等),降低創新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之前置作業成本及時間。

二、申請登錄條件:「戰略新板」以政府積極推動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爲主,公司登錄時須有2家以上推薦證券商輔導,並無設立年限、獲利能力、股權分散等條件之限制。

三、資訊申報義務:考量尚處發展階段之創新企業,因資源有限而多側重核心業務之拓展,「戰略新板」適度簡化資訊申報之規定,減少創新企業掛牌後之維持成本。

四、投資人及交易方式:基於創新企業多屬發展階段,投資風險相對較高,「戰略新板」之交易買方限合格投資人,採自動撮合成交,並由推薦證券商擔任流動量提供者,以維持證券之流動性及穩定性。

櫃買中心指出,「戰略新板」提供創新企業多一個管道進入資本市場,且因具有次級市場交易功能,有利於創新企業募資價格之議定,進而順利募集資金,再者,藉由證券商輔導,使創新企業於登錄「戰略新板」期間,持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使公司健全發展;「戰略新板」並於協助創新企業成長之同時,兼顧投資人保護及落實公司治理,爲我國產業發展注入新的成長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