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艱難 跟騷法成案數倒退嚕

《跟騷法》上路至今已滿2週年,施行第2年以「通訊騷擾」佔最多。(蔡依珍攝)

《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滿2年,各警察機關第2年共受理2895件跟蹤騷擾案,較首年減少107件,警方坦言跟騷案件成案困難,要能舉證是連續多次以上的常態跟蹤,才能證明犯意,且必須有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才構成,但不少案件是金錢糾紛濫用《跟騷法》來包裝。

日前清大1名女學生遭陌生男子跟蹤、搭訕、攀談,讓女學生受到不小驚嚇,但事後警方表示,男子到派出所說明只是單純問路,並未觸法,僅告誡他不要再犯,此舉引發不少家長怒火。桃園也有女理髮師,不堪男顧客常在社羣動態上回復留言,甚至傳送私密訊息稱讚其生活態度,她報警提告違反跟騷法,但男子宣稱只是單純欣賞女理髮師正向的生活態度,並無任何愛意等,經警方調查,男子訊息內容僅有稱讚該女子,並無示愛或有關性的任何訊息、言詞,因此不成立。

跟騷法2022年6月1日上路至今已滿2年多,施行第2年各警察機關共受理2895件跟蹤騷擾案、跟騷行爲共7337次,樣態以「通訊騷擾」1743次、佔23.8%最多,「盯梢尾隨」1597次、21.8%次之,「監視觀察」1344次、18.3%再次之,其中120件核發跟騷保護令,13件遭收押,整體受理案件數較第1年減少107件、3.56%,不增反減。

新竹警方坦言主要是成案困難,即使監視器拍到,但對方辯稱自己往同一方向,或是純粹搭訕、問路就能解套,被害人要能舉證是連續多次以上的常態跟蹤,才能證明犯意。中壢警方不諱言,成案困難的原因在於警方須瞭解被害人提告的主要原因、動機等,並與嫌疑人確認其騷擾目的和「性」或「性別」有關,若是單純金錢糾紛、民事紛爭的訊息往來等,就不構成違反跟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