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州博弈案!前TVBS記者告檢察官 控違法搜索「扣留手機」

▲史鎮康(左)上週前往法院出庭應訊。(ETtoday資料照/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涉嫌當起博弈集團內鬼,涉嫌貪污遭起訴,前TVBS記者史鎮康被列爲被告,並於今年8月以500萬元交保,案經檢方起訴洗錢、博弈、組織等罪嫌,上週他出庭時全盤否認相關罪名,今天(10日)更透過律師表示,要提告負責偵辦此案的檢察官。

史鎮康透過律師指出,檢察官疑在未向法院聲請本案搜索票的情況下,擅自扣留他的手機、進行數位鑑識,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一所規定的法官保留原則,還向法院聲請核發監聽票,更在沒有證據的情形之下將他聲請羈押,嚴重侵害他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秘密通訊自由,於6日至臺中地院對張姓檢察官提告濫權追訴罪。

史鎮康強調,他與本案另一名被檢方指稱是九州集團總裁的陳政谷是多年好友,他與陳之間沒有生意上的往來,彼此也無上下屬關係,更非陳的員工。互相稱謂爲「老闆」,只是社會上一種禮貌性的稱呼。

臺中地檢署偵辦九州集團案,認爲史鎮康是成固公司負責人,直接聽命於陳政谷,也是THA、KU等博奕網站在臺灣、大陸、越南等地的經銷商,他可直接登入博弈網站後臺,以管理員身份管理相關賭金報表等事務,也曾向九州幹部「華盛頓(代號)」取款以發放工資,並替九州轉移不法所得。

檢方今年5月間依博弈、洗錢及組織等罪,將史聲押獲准,檢方偵結全案8月移審法院後,史獲500萬元交保。

本月4日史鎮康到臺中地院開庭,否認檢方指控的罪行,史的律師在庭中表示,不能接受檢方在偵辦過程中,以前案的偵辦內容,未經合法程序扣押史的手機,甚至直接進行解密,並強調相關的證人供詞沒有證據能力。

公訴檢察官當時表示,史的手機是員警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進行扣押,程序完全合法,後經高雄市刑大科偵隊進行分析,沒有造假可能,取證過程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