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軍艦料件採購驗收不實 空軍和海軍司令部遭糾正
審計部派員調查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辦理的18件軍機或軍艦引擎料件採購案,發現得標廠商提供不明來源的料件仍能通過驗收,監察院今糾正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蔡雯如攝)
審計部派員調查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辦理的18件軍機或軍艦引擎料件採購案,發現得標廠商提供不明來源的料件仍能通過驗收,不利我軍機飛航及軍艦航行安全,涉有財務上不忠於職務的重大違失行爲。監察院今糾正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
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蕭自佑指出,空軍司令部辦理「PIT輪盤等25項採購」及「一級輪盤等8項」等採購案,得標廠商繳交生產日期及產地與契約規定不符合的貨品,但採購人員卻疏於發現,仍驗收通過,給予款項,傷害政府採購公平性,也影響飛航安全。
另監委調查發現,海軍司令部辦理「主機修理包3000HR等3項」、「引擎提升閥門擬杆等55項」等2件採購案,得標廠商繳交契約禁止的中國產品,但機關仍驗收通過給付款項,驗收作業草率。
此外,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辦理「噴嘴等118項」及「導風罩等124項」等軍機、軍艦引擎料件採購案中,得標廠商疑似出具僞造、變造的原廠證明或進口報單,驗收單位明明具備辨別證明文件真僞的量能,卻仍通過驗收。
監委指出,其餘採購案也有采購契約未規範廠商出具進口報單及壽期證明、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保存採購文件及未依規定參考廠商投標報價訂定底價等缺失,空軍和海軍司令部應查明相關人員的疏失責任,綜整各項採購缺失儘速改進妥處,同時審慎檢討驗收結果與規定未合的狀況,避免減價收受程序成爲驗收不合格的替代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