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告警察!警匪追逐釀27歲男中彈腦死 家屬悲討公道

新北市中和區上月10日發生警匪追逐,29歲林姓男子駕駛懸掛假車牌的賓士車逃逸,警員連開3槍,造成27歲乘客鍾姓男子頭部中彈送醫。(家屬提供)

家屬今(4日)舉行告別式,鍾母同時發表聲明將對開槍警員提告,盼新北地檢署能查明事發經過。(葉書宏攝)

新北市中和區上月10日發生警匪追逐,29歲林姓男子駕駛懸掛假車牌的賓士車逃逸,警員連開3槍,造成27歲乘客鍾姓男子頭部中彈送醫,鍾男頭部重創家屬最後決定器官捐贈。家屬今(4日)舉行告別式,鍾母同時發表聲明將對開槍警員提告,盼新北地檢署能查明事發經過。

鍾母透過聲明表示,自3月10日事發迄今,每天都活在痛苦之中,更夢到兒子託夢哭着告訴她:「媽媽,我的頭好痛」。今(4日)是獨子的告別式,在傷痛之餘,也期許不要再有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鍾母強調,將對現場執勤的員警提出「過失致人於死」刑事告訴,希望新北地檢署能查明事發經過,以告兒在天之靈。鍾母同時針對員警執勤使用警械手段提出4點質疑。

鍾母說,首先,本件只是交通違規逃逸,使用槍械射擊並非唯一攔查手段,尚可聯絡警網圍堵包抄。再者,若依法得使用槍械,亦應制止車輛逃逸而非對人射擊,更不應對乘坐於後座之乘客射擊。

第三,若開槍是爲制止該車逃逸,自應射擊車輪引擎以制止車輛運作,但本件執勤員警卻於跑動中不易瞄準條件下射擊,至誤射無辜乘客,當然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最後呼籲新北市警察局公開執勤員警密錄器、路口監視器、路過計程車司機攝影畫面以釐清事實,還原事發經過。

據悉,林嫌上月10日深夜11時許,駕駛懸掛假車牌的賓士搭載21歲藍姓女友、29歲洪姓男子及鍾男要前往永和區某酒吧飲酒,車輛行經中和區中正路與南山路口時遇警盤查。

林嫌未停車受檢反而往中和市區逃逸,雙方追逐約5公里,耗時約20分鐘,警員在景平路上朝車尾連開3槍,坐在右後座的鐘男頭部中彈,林嫌最後將車輛停放在圓通路巷弄內自行向警方求救。鍾男右腦中彈,緊急送往雙和醫院急救,家屬16日放棄急救,決定器官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