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GTR載14歲少女跑山!山道猴精蟲上腦「猛揉胸」挨告竟是裝闊

開GTR載14歲少女跑山,山道猴精蟲上腦「猛揉胸」挨告竟是裝闊 。(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崔姓男子邀約一名14國中少女,駕駛GTR跑車到臺三線「跑山」,未料卻在返程途中伸出鹹豬手,強行撫摸少女胸部,甚至不顧少女反抗還持續揉捏,少女事後對友人及老師傾訴,並上警局提告。崔男一審不認罪遭判8個月徒刑,經上訴後坦承犯罪並與少女達成和解,獲判緩刑4年。

根據判決書,崔男於民國112年5月12日晚上9時40分許,駕駛GTR跑車,載着一名14歲國二少女小美,至臺三線跑山時,在返程途中,伸出鹹豬手伸入少女上衣、內衣,小美當場反抗發扯,崔男仍強行撫摸右胸乳頭,對她進行猥褻行爲得逞。小美不甘受辱,告知老師並向警方報案。

崔男辯稱,當時是經過女方同意,並未違反其意願,且女方歷次供述不一,證人供述誇大不實,刻意構陷他入罪之嫌,而且縱然他摸少女右胸未經其同意,但伸手摸胸時間不長,也未遭到少女反抗,頂多構成性騷擾罪。

法院審理後認定,崔男涉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崔男不服,辯稱少女「未有明顯反抗」上訴二審,並與女方與母親和解,希望法官輕量刑。

二審法官則認定,崔男庭審時認罪,並與女方達成和解,諭知「緩刑4年」,期間需參與5場法治教育課程,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他不得再對女方有任何不法行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