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卷書摘》鄭慧華:以「策展」作爲經營空間的方法
立方計劃空間公館展場2021年舉辦之吳其育個展「封閉世界的設定集」。(立方計劃空間 提供)
2020年,由獨立策展人鄭慧華、聲響文化研究者羅悅全成立的「立方計劃空間」(TheCube Project Space,以下簡稱「立方」)屆滿10週年,這10年間,「立方」以不同形式,和超過200位創作者、策展人和文化行動者合作過,策劃執行50多檔規模不一的展覽、上百場公衆性的表演和講座論壇活動,這個以研究、計劃爲導向的非營利藝文空間,試圖透過創作、實踐和累積的過程,「測繪」出時代的樣貌。
在「立方」發生的展覽,以影像、聲音、行爲和計劃型藝術創作居多,參展藝術家含括國內外,除此,「立方」也與國內外機構、畫廊合作,曾策動表演藝術相關主題展覽,如:2012年曾和身體氣象館—牯嶺街小劇場合作,由王墨林和姚立羣策劃「重見╱建社會」主題展之《表演》系列,黃大旺、瓦旦.塢瑪等人帶來5場表演;也三度和盧森堡Casino當代藝術中心互惠展出。展演之外,明年邁入第7年的「學實學校」持續打造學院外的知識系統攪動藝文生態,「立方」帶着思想行動,開啓對差異的包容、開放與對話機制,對當代生存環境進行檢視與再思考。
「『立方』所做的一切可以說就是一個概念上的『策展』:一個個獨立的研究、展覽、體制外的學習場所「學實學校」和各種論壇,每個東西緊扣在一起走了10年。」鄭慧華解釋:「我們能否透過這樣的方式,測繪出臺灣藝術環境的某種樣貌,體現在『立方』曾做過的事情上?這是個提問,也是這10年我們嘗試提出的想像與實踐。」
「我們一開始就設定是以『策展』的方法來經營『立方』,它的生產方式是利用不同的媒介去創造和體現出不同於機構、學院裡的語境,這是何以稱它爲『Project Space』、而非『Art Space』的原因。」
將策展作爲工具
鄭慧華在研究所主修西洋藝術史,2003年當她在溫哥華亞洲當代藝術國際中心策劃「看不見的城市」開啓策展工作之前,主要在專業藝術媒體擔任特約記者與藝評,2004年陸續策劃「穿越:廢墟與文明」(臺北誠品藝文空間)、臺北雙年展「在乎現實嗎?」雙策展人之一(臺北市立美術館)、2006年獲國藝會專案補助策劃「疆界」(臺北市立美術館)等展覽,成了臺灣具指標性的獨立策展人,2015年,在呂佩怡主編的《臺灣當代藝術策展二十年》,鄭慧華爲執筆者之一。
「立方」成立後,她從獨立策展人成爲空間經營者,藉此延續對策展意識的關注,「我們定義的『策展』,是將策展視爲可供運用的方法學和媒介,它不只是最後的現實結果與目的,比如我們啓動『造音翻土』這個研究臺灣當代聲響文化的計劃,目的並不是爲了做出這個展覽而已,相反的,『展覽』是這個研究的呈現媒介。又如『學實學校』的目的也不是講座活動本身,而是將我們自身在思考和關注的議題,以講座方式變成可視、可參與的語境和經驗平臺。」
鄭慧華提及她的策展意識啓蒙,是受到1990年代中期之後幾檔能量強大的策劃展所啓發,「儘管當時對『策展』懵懵懂懂,更不曉得『策展人』要做哪些工作。」
鄭慧華所指的展覽,即是:1994年吳中煒等在永和福和橋下舉辦的第一屆「臺北破爛生活節」、1997年底張元茜在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和臺北市漢雅軒畫廊策劃的「盆邊主人.自在自爲:女性藝術家裝置藝術展」以及同年的「土地倫理:富邦地景藝術」,1999年黃海鳴策劃的「歷史之心:鹿港裝置藝術大展」等。
當年這些展覽都具有:走出循規展演場館、與在地碰撞、非臺北市中心觀點等特徵,雖然與今日「策展專業」已臻成熟的展演質量相較下顯得「樸素」,然其爆發的能量和極富感染力的語境魅力,已樹立起鮮明「策展意識」的典範,同時也和1998年「臺北雙年展:慾望場域」首次邀請國際策展人、由日籍策展人南條史生擔綱一事,相互交織出臺灣日後對「策展」的討論與想像。1998年的「北雙」,爲臺灣的「策展作爲一門專業」做出最具體的示範之外,如南條史生這樣的「超級策展人」,於千禧年前後遊走於國際各大雙╱三年展及重要場館之間,佔據時尚光譜一角,也讓外界對「策展人」角色萌生想像。此時,「策展」也在臺灣一躍成顯學,進入學院課程正式成爲培訓科別。今日,「策展人」早已跨足藝術各門類,也深入大衆展演項目,儼然成爲活動「標配」,「策展」的核心精神也產生世代性的變化。
將獨立機構作爲知識生產平臺
「我這一代的策展人都不是學『策展』出身,當時也沒有『策展』這門學科,一開始,它就只是『如何把自己或羣體共同在思考的,通過藝術展覽構成的語境表達出來』如此而已,因此『策展』對我們來說,是種工具、媒介和方法。20多年的發展,現在展覽技術和形式都很成熟,策展也走向產業化、體制化,我們發現許多策展人也以選擇進入機構作爲其職志的依歸,畢竟,有充沛的資源才能延續策展的生命,這是必然的結果。倘若如此,我們就更當思考獨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是什麼?這是我們一直在反覆自問的問題。」
原初,鄭慧華只是想找個工作室,這個在公館夜市巷弄內的汰舊老旅館,似乎能解決策展人到處申請空間的困難,於此疊加策展與展覽功能的「立方計劃空間」出現了,然有了一個平臺,卻也必須爲了空間營運開始申請經費、找贊助,在其機制逐漸完整之際,也必然逐步邁向一種微型的機構化過程。
去年,在贊助者支持下,「立方」增闢「立方7F」這個新空間,以支應日益龐大的工作,鄭慧華苦笑自己陷入可怕的行政地獄,儘管如此,仍不斷省思在創作、實踐與生產關係都日益複雜的當代藝術世界,「策展」還有哪些可能性?而今,當我們談論和評估「策展」,不外乎是以:形式、作品、預算、場所、規模、藝術家名單、參觀人次等體制要件所牽制,「策展不應該陷入這樣的輪迴,但很無奈,如今它卻成了我們每天面對的現實。」鄭慧華說,「因此,立方仍企圖要突破這種思維,除了實踐和搭建出創意的知識生產平臺,也要在體制和『獨立』的夾縫中,再確立自我存在的必要性和定位。」
本文作者:吳垠慧
(本文摘自《PAR表演藝術 11月號第342期》)
《PAR表演藝術 11月號第3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