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淹水民宅50公分以上 臺南再加碼房屋稅減免

臺南多處地區因7月底凱米颱風豪大雨影響造成淹水,爲減輕受災戶租稅負擔,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再宣佈,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免徵明年度房屋稅,並由財稅局主動辦理。圖/資料照

臺南多處地區因7月底凱米颱風豪大雨影響造成淹水,爲減輕受災戶租稅負擔,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再宣佈,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免徵明年度房屋稅,並由財稅局主動辦理,無需受災戶個別提出申請。

南市財稅局指出,爲減輕受災戶的租稅負擔,受凱米颱風影響且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只要有居住事實者,且向所在地公所申請災損補助並經覈准後,可免徵114年度房屋稅,財稅局會依據公所出具的「核發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不必由受災戶個別向財稅局提出申請。

7月底的凱米颱風橫掃全臺,造成對中南部嚴重災情,臺南市針對淹水入戶50公分以上住戶,南市府加碼1.5萬元慰助金,加上中央補助,一般戶最高可領3.5萬元,中低收入戶最高可領4.5萬元。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之住戶,南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千元慰助金;若爲中低收入戶,除市府加碼補助5千元,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1.5萬元。汽車受損維修超過2萬元,機車受損維修超過2千元,南市府也加碼補助。

臺南市政府提醒,住戶淹水救助申請至8月16日截止,泡水車輛損失則至8月30日止,民衆務必注意補助申請時間,並已責成各區公所及相關單位「從速、從簡」儘速處理。

臺南多處地區因7月底凱米颱風豪大雨影響造成淹水,爲減輕受災戶租稅負擔,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再宣佈,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免徵明年度房屋稅,並由財稅局主動辦理。圖/臺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