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伴侶私吞傳產老董「4650萬遺產」 檢方二度上訴求翻案

傳產老董將4650萬遺產「霸氣」贈送看護伴侶,子女憤怒提告更審翻轉,檢方日前再度上訴求翻案。(示意圖/ 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遊姓傳產董事與其10年看護朱姓女子日久生情,後逐漸發展爲同居情侶關係,朱女期間甚至以「遊太太」對外自稱。直至遊董病逝,子女方纔醒覺朱女盜走父親存款,因此提告詐欺、僞造文書。一、二審皆判朱女徒刑2年,然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時,卻認定遊董委請朱女協助處理財產問題時,意識尚能清醒,二審仍判朱女無罪。檢方不服,日前已上訴最高法院翻案。

據悉,該名遊姓老董於2006年罹患肺癌,臥病期間認識看護朱女。遊男子女不否認父親與朱女的這段黃昏戀,甚至能默認她以「遊太太」對外自稱。然而,子女卻認爲,朱女於父親臥病時意識不清,趁機吞併其18張定存,將4658萬匯入自己帳下;另,農會行員察覺異樣,聯繫子女,也親自赴院想向董事本人確認,卻發現董事人已經意識不清,全程僅能微笑、點頭示意。

該名農會行員主張,看護雖有提出約定書,以此證明代理權;農會仍要求看護將4658萬元金額轉回董事帳下,朱女亦隔日照辦。

檢方指出,遊男於2017年11月罹患肺癌,隨後入院接受治療,朱女則於同月16日下午,持遊印鑑等證明,前往屏東縣滿州鄉農會,將18張定存單解約,涉嫌盜領共4658萬元。遊男子女認爲朱女私吞父親遺產,憤而提告詐欺、僞造文書等罪。

朱女辯稱,回顧11月15日當晚,遊男於病房內,口頭上向她主動提起定存單一事。朱女也強調,當時也有律師在場,因此她方纔於隔天取款併入戶頭。

一、二審時,法官經勘驗錄影檔內容,認爲董事處於意識不清的狀態,簽下朱女呈上的約定書,判處朱女徒刑2年,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時,根據子女知悉父親將款項轉移看護後,曾請醫師診斷父親意識,這份份診斷能證明父親是處於意識清醒的狀態,將款項轉移看護。

合議庭認定,此案本於「無罪推定」、「罪疑唯輕」之刑訴原則,無法證明朱女犯罪事實,然原審不察,即將被告認爲論罪科刑之判決,尚有違誤,因此撤銷原判決,最終改判看護無罪。檢方不服,日前已上訴最高法院請求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