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誤判 行人站分隔島前等紅燈 汽車綠燈直行竟開罰6000

臺南市有男子站在斑馬線分隔島前等紅燈,但卻導致綠燈直行的小客車車主收到6000元罰單,引發網路熱議。(取自網路社羣/洪榮志臺南傳真)

車主因未禮讓行人收到6000元罰單的照片。(取自網路社羣/洪榮志臺南傳真)

交通部爲改善「行人地獄」的惡名,今年修法提高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罰鍰。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健康路口,7月8日上午9點多有1名行人過馬路時,來不及通過斑馬線,停在分隔島等紅燈,但此舉卻導致綠燈直行的小客車車主收到6000元的罰單。經民衆上網公開此事後,臺南市交通警察大隊迴應說,經檢視影像發現是科技執法系統誤判,事後除修正並優化系統判讀規則,也會主動行文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撤銷罰單。

有民衆在社羣網站發文,指他的表弟最近因爲未禮讓行人收到6000元的罰單。鑑於罰單上的照片,並未拍攝到路口燈號,經查看行車記錄器後,發現當時這名行人因過馬路來不及走完整條斑馬線,停在分隔島處等紅燈時,表弟因行向是綠燈纔開車通過;但罰單上的違規事實卻指「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違規地點是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與健康路口,舉發單位爲臺南市警局交通大隊第一分隊。

車主除決定向監理站申訴外,也將此事PO網,並詢問網友,「在這種情況下會禮讓行人讓他通過嗎?」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認爲,「如果我是綠燈起步第一臺車,看到行人卡一半沒過我是會讓的」、「之前看情況,但現在一定會讓,因爲行人是皇帝」、「現在遇到這種情況一律都是要讓,不要給自己找麻煩」、「可以走申訴,但不要抱太大期望,畢竟不禮讓是事實,除非修法,不然在人行道看到人就是禮讓」。

不過,也有網友對這張罰單提出質疑,並認爲科技執法的路口,應該有紅綠燈號的紀錄,但該罰單的照片卻沒有拍到燈號;有網友更認爲,「這應該可以申訴吧?明顯路人在停等紅燈所以車子通行,不然車子要怎麼開?停在路口讓路人先闖紅燈?如果這樣算是未禮讓,那那段時間通過該路口的車子全都違規啦」。

交警大隊表示,經查此案爲行人通行時,疑似未能於穿越道綠燈時間內過完馬路,導致科技執法系統判斷有車輛不禮讓行人的違規情形,事後已修正並優化科技執法系統判讀規則,也會主動行文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撤銷罰單。